1、物理壓榨工藝(以菜籽為例)
將菜籽加水破碎(加水的目的是防止炒焦) → 然后入鍋炒熟→ 再入螺旋榨油機壓榨→ 出毛油(半成品油)→ 將毛油沉淀→ 進行毛油精煉→ 最后制成食用油
2、化學浸出油工藝(以菜籽為例)
先將菜籽壓成碎薄片→ 用六號輕汽油浸泡,使油脂溶解在輕汽油中形成混合油→ 然后對混合油進行加熱蒸餾除去輕汽油,制成半成品油 → 菜籽毛油化學高溫精煉脫膠、脫色、脫臭(用15波美度的堿液提煉;脫色用膨潤白土,并適當加入活性炭) → 最后制成食用油。浸出油工藝從半成品油到毛油精煉,整個過程都在使用化學劑,有的提煉過程中甚至使用硫酸。
二、兩者優劣對比
1、營養
壓榨油:不破壞亞油酸等不飽和脂肪酸,保留了油料作物原有的營養成分(維生素、礦物質、微量元素等),也保留了植物原有的天然香味。浸出油:由于高溫、化學的加工過程,破壞亞油酸等不飽和脂肪酸,營養成分(維生素、礦物質、微量元素等)遭到破壞、流失。因閱讀會員限時特惠 7大會員特權立即嘗鮮此浸出油主要成分就是各種脂肪酸,只能為人體提供能量,基本上無營養可言。浸出油通常無色無味,聞不到植物原有的香味。
2、化學殘留
壓榨油:基本上無化學殘留物。
浸出油:6號汽油等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各種化學物質都有殘留,這些物質對人體無益、甚至有毒。
3、致癌物質苯并芘
壓榨油:低溫、物理加工過程,不產生致癌物質苯并芘。
浸出油:高溫加工過程產生苯并芘(燒烤、油炸、吸煙都會產生),是一種強烈的致癌物。
4、人工抗氧化劑
壓榨油:植物油中本來就有天然的抗氧化物質,可以不加或少加人工合成的抗氧化劑。
浸出油:高溫加工過程中破壞了原有的抗氧化物質,而缺少抗氧化物質的保護食用油極易被氧化而產生酸敗現象,破壞營養價值、產生對人體有害成分,并影響口感。因此浸出食用油必須添加人工合成的抗氧化劑BHA(丁基羥基茴香醚)、
BHT(二丁基羥基甲苯)、TBHQ(叔丁基對苯二酚)等,這些抗氧化劑具有潛在的毒性甚至致癌作用,會帶來食品安全問題,許多國家已經禁止使用。
浸出法生產采用的方法如下:
浸出法制油概念浸出法制油是應用萃取的原理,選擇某種能夠溶解油脂的有機溶劑,使其與經過預處理的油料進行接觸——浸泡或噴淋,使油料中油脂被溶解出來的一種制油方法。這種方法便溶劑與它所溶解出來的油脂組成一種溶液,這種溶液稱之為混合油。利用被選擇的溶劑與油脂的沸點不同,對混合油進行蒸發、汽提,蒸出溶劑,留下油脂,得到毛油。被蒸出來的溶劑蒸汽經冷凝回收,再循環使用。
二、浸出法制油的特點
(一) 優點
浸出法制油是世界公認的一種先進的榨油方法,歸納起來,它主要具有以下優點:
1.粕殘油低壓榨法制油時,由于預處理工序不可能使油料細胞完全破壞,蛋白變性也不可能十分徹底;榨膛溫度不可能很高,榨膛壓力也不可能很大。因此,壓榨法不可能將油脂榨凈,榨餅的殘油率還較高。如ZX·18型榨油機壓榨多種油料得到的榨餅,其殘油率均在5%—8%。相比之下,采用浸出法制油,無論是直接浸出,還是預榨浸出,都可將浸出后粕的殘油率控制在1%以下。
2.粕的質量好與壓榨法制油相比較,在浸出法制油生產中,由于相關工序的操作溫度都比較低,使得固體物料中蛋白質的變性程度就小一些,粕的質量相應就好一些。這對粕的飼用價值或從粕中提取植物蛋白都十分有利。
3.生產成本低與壓榨法制油相比較,浸出法制油工藝所采用的生產線一般比較完整,機械化程度較高,且易于實現生產自動化。其次,浸出車間操作人員少,勞動強度低。再者,浸出法制油工藝的能源消耗相應也要低些。因此,浸出法制油的生產成本較低。
(二) 存在問題
1.采用溶劑可能引起的危害
現階段浸出法選用的溶劑主要是烴類化合物。國內現行浸出工藝采用的輕汽油,以己烷為主要成分。這類溶劑易燃易爆,且對人的神經系統具有強烈的刺激作用。例如,當輕汽油在空氣中的蒸汽濃度達到1.20%
—7.50%時,一遇火種就會爆炸;當其濃度達30—40mg/l時,與人直接接觸稍時即會致死。對于溶劑的這些缺點,只要我們嚴格執行《浸出制油工廠防火安全規范》,嚴格遵守操作規程,保持高度警惕,一般是不會發生事故的。
2.浸出毛油質量稍差
有機溶劑的溶解能力很強,它不僅能夠溶解油脂,也會將油料中的一些色素、類脂物溶解出來,混在油脂中,使油脂色澤變深,雜質增多。這樣,浸出毛油的質量與壓榨毛油相比要差些,精煉率也要低些,同時也會相應增加精煉工序的工作負擔。
3.需增大投資
由于浸出生產工藝采用的溶劑易燃易爆,且對人體有害,故其生產車間建筑火災危險類別應為甲類,最低耐火等級應達二級。車間設備要作接地處理,采用的電器需是防爆型的,車間要設避雷裝置。此外,車間的設備、管道需要嚴格密封,等等。這樣,整個浸出車間建設就要增大總投資。